「花蓮縣110年度聯合海葬」
(一) 活動時間:110年7月24日(星期六)。
(二) 活動地點:追思會假花蓮市立殯儀館舉行,結束後前往花蓮賞鯨碼頭,乘船前往法定海域實施拋灑。
(三) 報名人數:
1、 拋灑名額以10名為原則,登船家屬以2名為限,依受理申請時間排序。
2、 如拋灑報名超過10名,將依船舶乘客數量及實際陪同家屬人數調整受理拋撒名額。
(四) 報名條件:
1、 自本縣殯葬設施起掘之骨骸或遷出之骨灰(骸),依管理機關發出之起掘證明、遷出證明為佐證資料,免費。
2、 申請人為本縣縣民(身分證為U字頭或設籍於本縣)或亡者曾為本縣縣民(身分證為U字頭或設籍於本縣)依申請人戶籍謄本或亡者除戶謄本或其他顯而易見亡者曾為本縣縣民證明資料,免費。
3、 非屬上述2項者,酌收新台幣5,000元。
(五)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16日(五)止。
(六) 報名方式:請至本府民政處網站-宗教與禮俗-殯葬服務專區-下載專區-申請海葬相關文件(https://ca.hl.gov.tw/Detail/8b65644399d74bf7819e3d5c82cb2773)下載報名文件,填妥後郵寄或親送本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花蓮市府後路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