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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協助公告)花蓮縣秀林鄉執行張坤富 君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代清除處理費催繳作業,經以雙掛號郵件寄送催繳通知書時,茲因其未按址居住,致催繳通知書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最後更新日期:110/01/13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義務人張坤富君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代清除處理費催繳通知書。
公告事項:

  1. 應受送達人:張坤富(出生年月日:67年5月7日、身份證字號:L122***192)。
  2. 本公示送達自公告張貼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3. 上開文書因應受送達人遷移不明及應送達地址查無此人,至無法投遞送達,該文書暫存本所,應受送達人可隨時前來領取,惟公告期滿未向本所領取及陳述意見者,以送達論,並依裁處。
  4. 領取地址: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秀林路62號、電話:03-8610207